E小说 > 科幻小说 > 光明璀璨时 > 第73章 好想他呀

等待放榜的日子,齐泓光没得闲。光明小卖部第二家分店开起来了。

        考完试,他便帮吴迪玉分担一些跑腿活:办理烟草经营年审和去临市拜访供应商。

        以光明小卖部的体量,还不够跟大厂签订代理合同。因为十几年的合作关系,可以用极有优势的价格铺货。

        这些事情对一个刚满18岁的准大学生很新鲜也极有挑战。按吴迪玉的话说,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不会做的事,可以一件件学。

        长兄做出表率,暑假里齐天和齐心表现乖巧不让妈妈操心。

        齐泓光坐火车出发,临市通了火车,单程1小时,票价相当,比汽车缩短一倍时间。

        供应商们从齐勋章时就认识,都是老熟人,齐泓光很顺利办完事,时间空余下来,又去考察了临市主要的两条商业街,看看有趣的灯箱广告和店铺装潢。边看边记在心里,等回平州之后,也可以学着把品牌广告嵌在柜台和展示柜上。

        完成光明小卖部的任务,齐泓光还有一项秘密任务:逛一逛临市的电子商城。

        他提前请教了利丰音像的老板,准备给明蔚买一台随身听。

        “这款是索尼的随身听,日本进口,eq2,绿色的透明机身,像一颗绿色的豌豆。”

        “或者是wm-sxf30。这款产品的外观主打年轻时尚风,支持fm/am调频,另外还支持自动反向播放功能。”

        “要不就选择索尼的cd随身听——d-145。这是一款价格比较便宜的普及型号,机身纤薄轻巧,有蓝、红、黑三色可选。”

        见齐泓光认真严谨的架势,老板问,“是自己听,还是送姑娘?”

        也不说送人,直说送姑娘。

        光是想到明蔚,像有根狗尾巴草扫过他耳朵,齐泓光耳根微红,“送好朋友。”

        “好……朋友常听歌吗?”老板帮他分析,了解对方注重音质还是外形,才能投其所好,“让姑娘一见钟情的礼物,才能表达真正的心意,对吧?”

        齐泓光唇角微勾,这老板买东西的口才,挺有小刺猬的风格。

        这边明蔚突然打了个喷嚏,看了眼墙上的时钟。齐泓光今晚的车次抵达,想起临行前,齐泓光说等他。以前他出门,从来没说过这句话,明蔚感觉他会给自己带点什么小惊喜回来。

        就像明爱国每次出差,总会给她和金素珍带礼物,从当地特产、小吃,再到衣服、书籍。

        明蔚数时间,已经是傍晚六点。她等会要不要去火车站接他呢?专门去迎接,会不会太隆重了呢?她要带花去吗?

        今年种的向日葵,又到了花期,宛如绽放在窗台的金色小太阳。明蔚撑在阳台上看入了迷,翘起小尾指数花瓣:“去、不去、去、不去”

        沿着向日葵圆盘数着每一朵黄色小花瓣,每一瓣都是一份心悸与期待。

        “去、不去诶?”明蔚感觉自己好像数漏了一瓣,“长寿,你不要从我眼前来回经过啦,我都分神喽。”

        长寿抬起小脑袋,眼睛骨碌碌左看看右看看,难怪,全家就它一人,这家伙肯定拿它当替罪小乌龟。要是家里养了羊,就没它小乌龟什么事了。

        正想着,明蔚把它抱起来,乌龟四条腿紧张地在空中乱划,喂!你龟叔恐高。

        “嘿嘿,你帮我一起盯着这花,我们再重新数一遍,去、不去、去、不去”四周安静极了,只能听到清风拂过树枝,沙沙地落在心间。

        长寿的注意力也集中在数花瓣上。在乌龟的视线里,夕阳透过窗帘,像颜色绚烂的油彩,晕染出少女柔美的侧脸,将一个雀跃的影子拓在上面。

        “去、不去去!”

        明蔚欢呼一声,又抱起长寿,“去!去!去!我去接他回家。”

        齐天气喘吁吁跑上来,“刺猬姐姐!我哥、我哥他”

        “你哥怎么了?”

        “他说有事得在临市多待一晚,明天回,让我转告你不要等他。”

        明蔚陷回座椅里,闭上眼睛,仿佛漏气的氢气球,顿时失去了上升的动力,好、想、他、呀!

        齐天在小卖部接到齐泓光的电话后,一挂掉电话就猛冲上明家,堪比古代给将军报信的尽职骑兵。此刻也跟着摊在沙发里呼呼喘气。

        明蔚缓缓睁开眼,“大圣,你确定他今晚不回?而不是晚点到?”

        “比钻石还真,”齐天顿了顿,“不过大哥没说明天几点回。”

        “临市到平州只有两班火车,一班下午五点半到,另一班晚上九点四十分到,都是临时停站五分钟。”

        明蔚把希望留在了明天——明天她还要再数一遍向日葵吗?

        小男生眨眨眼,“你要跟我去店里看书吗?二楼又进了一批新的小说哦。”

        同是天涯盼归人,齐天对明蔚的失落感同身受。齐泓光不回来,齐天也觉得心里空落落。许是齐勋章这些年的缺席,长兄宛如家里的定海神针,他在,齐天感觉安稳。他不在,齐天格外盼着他早点回来,嘱咐自己去做点什么,或者给他讲奥数题。总之,只要他在就行。

        少女伸出双手,在空中张牙舞爪,“我的脑袋在想:好想去看小说哦。可我的身体又在说:咦?怎么软绵绵的没有什么动力呢?”

        齐天扶额,遥遥与她互看一眼,两人难得如此默契。

        “刺猬姐姐,喜欢我大哥,有点辛苦吧?”不愧是偶尔清明偶尔呆懵、同时拥有孩子和大人视角的小猴子。

        正歪在椅子上的明蔚闻言,人立刻就抖擞了,猛地坐直,双手不自觉在膝头安放好。自从那天偷亲齐泓光被齐天撞见后,这世界上便有第二个人知道她的心思。

        她从来不善隐瞒自己的心意,何况喜欢齐泓光这件事,她其实恨不得喜滋滋昭告全世界。就像她小时候经历第一次初潮,胸部发育、甚至头回做春天的梦,她并不觉得丢人,是每个人成长都要面对的事。

        第一个知晓她秘密的,是此刻在一旁打盹的长寿。长寿不会说人话,总不至于用爪子沾水在地上扒拉出几个字:「特大新闻:刺猬妹喜欢齐小光。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从没觉得辛苦,我很幸运,很幸福。”明蔚弯起大大的笑容,一想起齐泓光,忍不住想笑。

        “你觉得我大哥也喜欢你吗?”齐天特别好奇她的想法。

        “我们这辈子一直在一起,比你跟你大哥在一起的时间都长,”明蔚扭头看向那朵向日葵,“我当然有信心。”

        等高考成绩出来,她就名正言顺地找机会告诉他这个秘密。当初填涂高考志愿时,她毫不犹豫地写下那所大学。谁也无法预料未来,她把握好了每个当下,一块一块汗水和努力的砖,铺就光明大好的前程——她在朝他奔去。

        窗外传来“啾啾”两声,眨眼间向日葵旁立着一只翠绿羽毛的小鸟,声音清脆,正气凛然,仿佛它才是这屋子的主人。

        明蔚心情很好,目不转睛地瞧,也学着小鸟儿啾啾几声。

        “刺猬姐姐,如果你发现我大哥有个喜欢很久的人”

        齐天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这个保守了好几年的秘密。

        “喜欢很久的人?”

        明蔚理解成假如齐泓光已经有喜欢的女孩了,这个问题她倒从来没考虑过。她的喜欢向来单纯直接,喜欢就是喜欢,只在两个人之间。

        齐天郑重点头,以手握拳,清了清喉咙道,“是挺久了,我听心妹说她听妞妞说她听大江河说的。”

        明蔚毫不犹豫,“小光开心就好,我只要他开心,平安健康,仅此而已。”

        说完,整个人突然迟缓下来,说不上来怎么一种感觉,好像跟着长寿钻进了那沉重的龟壳里,周围一下子暗了。

        夕阳西下,临市的晚霞映红了天空。金黄色的阳光比路灯还亮,笔直的光线洒在道路两侧的建筑上。

        齐泓光仿佛听到明蔚在自己耳边感叹:哇!好大的咸蛋黄!

        提前抵达火车站,齐泓光在包子店买了两个豆沙包简单果腹,反正今晚到家,明蔚肯定会准备一顿大餐等他。这趟归程让齐泓光不自觉加快了脚步。

        几个年轻小伙子簇拥上来,齐泓光条件反射般避开。没撞到目标,年轻小伙们上下打量一番,见他生得高大,手臂线条紧实,嘟囔几句便走了。

        齐泓光深谙唇语,知道他们在“说”:算那小子走运!找下一个人吧。

        眼看这群人又撞倒另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很快觉察自己的钱包被偷了,拦住他们不放,“还我钱包。”

        巧了,这人齐泓光认识,他们曾经在一起打过篮球。齐泓光记忆力不错,过目不忘,加上这人有着一张令他无法忘记的熟悉面容。

        晚饭时间,火车站候车大厅人并不多,许是这伙人常驻此地犯事,站内工作人员也目视前方,装作没看到。往来赶车的乘客也纷纷绕开走,徒留几个胆大的在一旁看热闹。

        齐泓光掂了掂背包,上前拦住企图跑路的小偷们,长臂一伸,轻松从其中一人怀里拿出一个钱包。

        “诶!那是我的!”

        “哦?这钱包里有身份证,你说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干嘛要告诉你我的名字。”那人支支吾吾。

        听出齐泓光口音不是当地人,对方又凶狠起来,“我劝你不要不识好歹,看清楚这里是谁的地盘?”

        齐泓光不为所动,目光平静,却透着一股凌厉气势。毫不在意对方威胁,扬了扬手里的钱包,问,“你呢?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上前,“我叫雷亦朗,这个钱包里有我的身份证,和家人在1993年的春节合照,还有现金270元。”

        齐泓光打开来看看,确实如他描述,而且那张全家福里果真有熟人。微微勾唇,把钱包还给雷亦朗。

        “我劝你们好自为之,识相点就放下钱包。还有你,衰仔,自己要送上门来,把你的背包留下。”小混混从袖口摸出一把小刀,刀尖对着齐泓光和雷亦朗,泛着锐利的光。

        空气一时陷入凝固对峙。

        “雷亦朗,你打架比雷雨田厉害吗?”齐泓光突然出声。

        雷亦朗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我5岁时打赢过他一次,之后兄友弟恭,两人再没比试过。以和为贵、以德服人。”

        齐泓光懂了,他听雷雨田说过这位比他大2岁的堂哥,两人也一起打过几场篮球。如果雷亦朗的实力只能打赢三岁的雷雨田,那只好水来他掩,兵来他挡了。

        对方四人,他们两人,武斗的话未必没有胜算。

        听齐泓光和雷亦朗你来我往、旁若无人的对话,慢悠悠地,丝毫不受对方威慑,啊喂!小混混不要面子的啊!

        为首的收起方才对人生充满怀疑的眼神,咧出他自认为最凶恶的表情:吓死你们!

        齐泓光瞥他一眼,似是视而不见,并不作回应,姿态淡淡丝毫未变。

        一时咒骂声四起,持刀的小混混骤然暴起:“弟兄们,都他妈给老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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