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我当道爷那些年 > 第三百四十七章南山渔樵度晚廷,讲个故事给你听

故事开始在最初的那个梦中,故事结尾在最后的那个梦里。我回到了故乡,长白山下的小山村里。

一切还是熟悉的样子,只是我变了。

东边李二婶家的二小子看到我,笑着问道:“客人你是从哪来啊?”

我摸了摸他的脑袋,“我是你狗蛋哥。”

那小孩子笑了笑,“你胡说,我狗蛋哥长的老好看了,还带着个特别好的大姐姐。你看看你的样子咋是我狗蛋哥哩?”

我自嘲的笑了笑,拍了拍这娃娃的小脑袋,没有说什么,静静地走向了我的家。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我这还没有老大回,便已鬓毛衰了吗?

踏进院子中的那一刻,洗菜的母亲认出了我,父亲也停下了手中的伙计,看着我:“回来了。”

我轻轻点了点头。

母亲赶紧走了过来,整了整我的衣衫和胡子拉碴头发临乱的脸颊,“看看这怎么整的脏兮兮的。”

我憋了所有的话此刻扑到母亲怀里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母亲,父亲,飞燕死了。她是我的妻子啊!师父也没了,我想回家了。”

我嘟嘟囔囔的哭着,母亲抚着我的头,跟着我哭了起来。父亲则在一旁轻声安慰,丝毫没有了曾经那种严厉的感觉:“狗蛋啊!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咱们哪也不去了。以后就在家里好好的。”

那天晚上,我吃了这三个月来吃的最香的一顿饭,睡了最香的一觉。

第二天起床,母亲为我整理整理,我看到了那个曾经的时狗蛋,却也不是曾经了。

镜子里的那个人,他的手上结满了老茧,眼中丝毫无神。如果不去看那还算年轻的脸庞,简直就是一副四五十岁大叔的样子。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有些哭笑不得。

走出门,看着拿着犁头的父亲,我快步跟上,父亲看到我,抿着嘴笑了笑:“行了,狗蛋,我干就行了,这次在家呆多久啊?”

我看了看父亲老拙的目光,点了点头,“嗯,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在家陪爸妈。”

试着搂住父亲略显佝偻的肩膀,我们爷俩儿一起走向家里的耕地。

母亲看着我和父亲的样子,眼中泛着一丝丝喜悦的泪花,父母就是这样,不求你在外多辉煌为他们多争光,有时候好好在家陪陪他们就是最好的事情。

这一年,我不知道外界将我的道法传到了何种高度,更不知道时狗蛋这个名字成为了道门多大的神话,那生死一战让多少人知晓。

我知道的仅仅是我的好兄弟成为了新一代的道门联盟的掌门,他邀请我去陪他见证这一刻的时候我要忙着收新收的庄稼。

庞胖子自那一战后被众人所知,成为了道门炙手可热的人物,我还真是不知道这死胖子一直暗恋着墨沈北,向墨沈北求婚获得了同意,两人在这一年里结婚了,这一年,林老是他们的见证人。小两口幸福的经营着自己的小古董店。

这一年,飞燕去世一周年了。

每天干完了庄稼的伙计,我便一个人走到结界里,对着飞燕的无碑墓,给飞燕讲着儿时候的故事。

这几年,赵晓晓读博结束了,成为了典型的白富美。却始终未婚,经常来到我的家里帮我的父母做些伙计,我却一直和她一直保持着普通的朋友关系。

赵晓晓不是没有和我说过想和我结婚,但是我的心里始终过不去飞燕的那道坎,飞燕在我心底已经埋下了深深地根。时狗蛋,是一个死板而较真的人啊!他的心里始终只有那个灵动的,叫飞燕的姑娘。

时狗蛋的妻子,他的爱人,叫飞燕。

这一年,这几年,这十年。

十年里,飞燕走了十年了。我在这十年里没有交往任何女朋友。赵晓晓也随着飞燕十周年纪念日那天看到我在飞燕的坟前痛哭,再也没有来过。

她只留下了一封信:如果你跨过了那道坎,希望你来找我,我会一直等你。

这十年,我成为了一个近四十岁的大叔,岁月和整天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磨平了我的棱角以及自己的曾经。

村里不乏喜欢我的姑娘,家里也不是没有给我说过一门或几门亲事,但是我都拒绝了。看着母亲有些失落的眼神,我告诉她:“儿子要修道,道门真人是不能结婚的。”

母亲盯着我的眼睛问我:“那你还是道人不?”

我看着母亲渐渐苍老的面孔,抽了抽鼻子:“是啊,儿子还是嘞!”

母亲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从那以后没有给我说过一门亲事。

看着表哥成亲,生子。看着村边东头李二婶的二小子由小孩子长成了大小伙子。看着后街的李大叔老去下葬。

看着我自己,从“狗蛋哥”的称呼变成了“狗蛋叔”。

没有妻子,没有儿女。

那十年,我不是没有出去看过。偶尔的一次兴致,我也曾一个人回到那片大战的战场,看看曾经留下的什么痕迹,却发现那片不知埋葬了道门高手的地方早已物是人非。

我也曾去寒冷的天山,裹着一件狐裘,拿着一件给那深深关在山中洞穴的荒,曾经为九州最强的两名男人对视,默默地吃着手里的烤红薯,两相无言。甚至根本没有问彼此的近况,更没有一个人提到那个能令两人都痛彻到骨子里的名字。

我也曾去过薛一鸣的道门联盟,不过是像个跳梁小丑一样翻进去,以我的能耐没人能发现,以至于接近九品修为的盟主薛一鸣看到我都吓了一跳。

我还看过墨沈北和庞胖子的小古董店,那早已经不能成为小古董店了,用庞胖子和墨沈北的儿子小胖的话来说,他们那古董店老大老大了。

我还去看过林老,不过林老已经走了。

那时候我的最后一站是台湾,跟申府那名风水师唠了唠磕,找了艘船逛了逛当年地下墓上的海面,看了看飞燕曾经住过的房间,也发现了她在床头偷偷刻上的“时狗蛋”三个字。我那时候泪流不止。

我回到了家里,我的老父亲和老母亲在第十年里相继离去。

二老走的很安详,父亲走时告诉我:“俺知道外界说的那名道门绝顶高手跟我儿子重名不是偶然,不过说真的,这点低调,像你爹。”

这是父亲最后拉着我的手说的一句话。父亲走的时候眼光带笑。

母亲的心思则更细腻,“狗蛋啊!其实娘知道,你这些年来不娶是因为你每天黄昏一个人跑到村东头那片小土坡里的姑娘吧,哎呀,娘都知道嘞,以后娘走了,自己照顾好自己。能再找个陪你还是最好找一个。就飞燕那姑娘都不错,找个像她的也好!”

我将父母的墓和妻子埋在了一起。

我一个人,一个曾经令整个道门为之震颤的“高手”,一个人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这一年,这几年,这十年,这十五年。

这日是我的四十四岁生日,也接到了庞胖子的电话。

“时兄弟,大忙人!这次无论如何你可都得来找我。给你说,我家小胖今年十八岁了!我答应了他要让他见到他的道门第一高手,时狗蛋叔叔。正好薛一鸣他们也都来,你也过来瞅瞅呗。”

电话这头的我咧了咧嘴,答应了庞胖子的话。

“得嘞,就知道我兄弟肯定给我面子,我让沈北给你做上几个好菜!”庞胖子那头激动不已。

挂了电话,已经有不少皱纹泛上面庞的我也咧嘴笑了笑。

兄弟们,好久不见,你们可好?

下一站,广东啊。

行走在广东的街头,我比庞胖子约好的时间提前了两天,便决定在这里玩个两天。正好看看这十几年里广东的变化。

行走在灯红酒绿的街头,我转到了曾经和飞燕相识的地方。

附近有个不大的自动存款机。也许是命运注定。

“抢钱了,抢钱了!”一个姑娘的声音。

我转过身,一名手持匕首的青年已经冲到了我的面前,“老不死的让开!”

结果可想而知,这名抢劫青年被我这道门曾经第一高手一脚踹飞,留下那女孩儿的包狼狈逃窜。

“谢谢你啊!大哥!我请你吃饭吧!”紧跟而至的女孩儿看着我笑道。

只是下一刻,我愣住了。只因为她长得太像我认识的一个姑娘。

我跟着她走向不远的街头小摊,那是个不大的小混沌店,一位和善的老婆婆笑咪咪的看着我们。

“大哥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呢,我叫飞雁,你呢?”女孩儿笑着给我端上一碗混沌。

吃着混沌的我已经热泪盈眶。

这姑娘看着我流满眼泪的样子,不由得问道:“大哥你有什么伤心事吗?不妨给我说说?”

我吞着口中的混沌和泪水,笑着点头“我叫时狗蛋,讲个故事给你听,只给你一个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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